资兴法院:反诉互成原被告 法官登门促和解
2022-12-16 18:15:4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亚东 | 作者: | 点击量:1630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胡慧)近日,资兴法院州门司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本诉、反诉合同纠纷案件,促使原、被告同时申请撤诉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,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原告胡某甲将茄子基地转让给被告胡某乙经营,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《转让合同》,后胡某甲称胡某乙尚有9100元转让费未支付,但胡某乙坚称已于签订协议当天通过现金付清。因该笔款项,双方均无证据证明自己主张属实,矛盾较大,调解无果。后胡某甲向资兴法院起诉胡某乙。立案后,胡某乙立即反诉胡某甲未交付《转让合同》中约定价值3120元的化肥。

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,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,承办法官立即下乡前往双方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,并联系双方分别到村委会和法庭释法析理,但双方始终不肯让步。承办法官并未放弃,主动邀请胡某甲的儿子参与调解,并再次客观分析案件走向及利弊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。至此,该案得到了完美解决。


一审:李林俊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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